2018年“十一”期间,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受理各类消费纠纷12件,投诉集中在通信、食品、预付卡等问题。其中,通信类7件,食品类2件,预付卡投诉2件,百货类1件。节日六天投诉中,通信类占多数,中国移动投诉较多,主要投诉内容涉及消费者在不知情下变更套餐、改变资费标准多收费、靓号所设不公平条款引发争议;其它类别投诉,一是办理预付卡增设不公平条款;二是食品质量引发赔偿争议;三是不履行合同约定及商品信息宣传与实际不符引发投诉纠纷。
节日投诉案例:
案例1:王女士于仿年5月12日在商家参加“零元购”活动,购买路由器价值799元,商家承诺通过联璧金融软件返钱,三个月内返完,但王女士一笔钱没收到,联系商家,商家称软件出现问题,后来商家给出的任何办法都没执行,王女士认为商家不履约,要求商家按照约定返钱
案例2:消费者反映使用的手机号最低消费是5元,但未经允许被更改业务,多扣好多话费,与客服联系,未给解决,消费者认为商家侵权,要求恢复原资费,并返还不知情多扣话费。
案例3:某先生于2014年在中国移动公司选购手机电话号,至今已使用4年之久,目前套餐为128元 ,600M流量600分钟通话。因2018年工信部要求通信部门进行提速降费,移动推出98元套餐,800分钟,20G。遂消费者本人到营业厅想办理此套餐,但告知无法办理。其移动公司理由:此套餐为新用户套餐并且告知此号为靓号,只可以调高套餐,不可调低套餐。消费者本人也曾致电10086服务热线,均告知不可办理。消费者认为:在工信部三令五申提速降费前提下,觉得移动这种说法违背了工信部要求,不符合目前国家提倡的“降费惠民”的政策,没有将客户利益考虑在内。消费者要求移动公司善待老客户,享受当月移动活动政策。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