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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他人账号盗窃 侵犯个人信息获刑

时间:2018-02-27

中国江苏网2月27日讯(通讯员 润萱 行婷)近日,镇江润州法院审结被告周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周某在四川崇州市从张某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56885条,后通过扫号器对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扫码等方式实施盗窃,其采用扫号器扫码,修改手机号码,投试支付密码等方式,登录他人京东账户进行消费、为自己信用卡还款,窃得人民币共计15483.8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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