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庆) 报酬待遇高不高、工作环境怎么样、如何保证带薪年休假……这些都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近日,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涉及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民生热点话题。昨天,市人社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解读。
“出台该《意见》,是为了解决好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国家、省里的文件,《意见》结合南京实际,量化了目标任务:到2020年,培育树立200家市级以上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培育树立20个市级以上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街道);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9.9%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5%以上等。
《意见》还首次提出打造“无欠薪城市”形象,具体举措包括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强化对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整治,确保积案消除不增新案等。“前不久,我市专门针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出台新规,包括农民工要有自己的工资卡,像上班族一样工资按月领;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等。”该负责人表示,最近几年,我市因工程分包而导致的农民工欠薪已越来越少。
劳动报酬是每个职工最关心的问题。我市将每年开展“薪酬调查”、“企业用工成本监测”和“最低工资实施效果调查”,市级政府层面统一发布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保障职工收入增长实现“两个同步”,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健全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推行欠薪信息披露和信用惩戒制度,对企业重大违法行为信息及时公布,并纳入人民银行企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严格市场准入,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届时就像法院公布老赖一样,在网站等公开场所曝光欠薪企业黑名单,上榜企业在招投标、政策享受等方面统统会受到影响。”
对不少劳动者而言,带薪年休假只是一个很美好的愿景。这次《意见》专门明确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带薪年休假、协商安排加班、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规定,杜绝企业超负荷强制安排职工劳动。对职工应休未休又未获得相应补偿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并及时公开曝光、责令纠正。
《意见》还特别提出,要协调处理好二孩政策下,女职工权益保护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