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镇江丹徒区一家面店为了吸引顾客,居然在面条中添加罂粟壳熬制的调料。一名司机尿检被查出阳性后,感到非常冤枉,怀疑是面条中添加了东西。当地媒体的记者为此以身试毒,终于揭开了面店的黑幕。5月23日下午,镇江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面店的老板和他的妻子,双双获刑。
今年3月上旬,镇江市交警部门对各辖区内的客车和货车司机进行了一次集中性尿检。在这次检测中,校车司机巫师傅尿检反应呈阳性,疑似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一看到检测结果,巫师傅当时就懵了,再三澄清自己从没碰过违禁品:思来想去,巫师傅开始怀疑是否与连续三天吃了同一家面店里的面条有关。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当地媒体的记者也前往这家面店吃面,结果也被警方检出阳性。4月10号上午11点多,丹徒警方和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了这家位于丹徒区辛丰镇上的面馆。这家面馆的汤料经快速检测仪检测后,样本呈阳性,面汤中含有罂粟成分。
警方调查了解到,面店老板所使用的罂粟全都来自谏壁农贸市场。2016年9月,徐某某以200元的价格,从一位干货批发商赵某店里,买了一袋罂粟壳,随后与酱油、八角等配料混合,熬煮成特制的面汤调料。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食品安全法》,徐某某和王某某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被告人王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徐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主审法官认为,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长期食用不但容易成瘾,还会造成慢性中毒,损害人体神经系统。
通讯员 丹宣 交汇点记者 张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