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古研 记者 张源源 实习生 朱慧敏)伪造相关证件,又找人“演”房主,一名曾在南京某房产中介公司工作的员工先后骗取一名买房者80余万元。昨天,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江某涉嫌诈骗罪一案。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此前在某房产中介公司工作,在工作中认识了客户吴飞(化名),因为双方合作购买过一套房屋,张某全程服务办理手续,吴飞对他很信任。
去年7月,张某找到吴飞,说附近万科某小区里有套房子很不错,近70平米的复式房总价只要145万元,邀请吴飞来看房。
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看完房后,吴飞一家对房屋很是满意,当天就决定购买。在张某出具中介公司的《委托支付定金协议书》后,他们很快交了10万元定金,另向张某支付了近3万元中介费。事实上,虽然这套房子确实在售,张某也轻松从公司保险柜内拿到房屋钥匙,但房子的实际报价贵出30万元左右,张某并未就该房屋卖给吴飞一事,与真正的房主进行对接。
张某拿到吴飞支付的定金和中介费后,并未进入公司账目,而是放进了自己口袋。
去年8月,张某找到牌友江某,就上述那套住房替江某办好了假的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假证,要求江某冒充房主,跟吴飞签买卖合同。
根据证人证言,签合同当天,张某、江某与吴飞约在迈皋桥附近一家餐厅见面。虽然冒充房主,但江某对房子的具体情况一无所知,吴飞问起来,都是张某接话介绍。出于对张某的信任和对房屋情况的认可,再加上对方手头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齐全,吴飞很痛快地签了合同,后来又支付了40万元解押款。江某配合“演戏”后拿到了1万元“好处费”。
吴飞不知道的是,跟他签合同的房主提供的也是假名,房产证、土地证和身份证也都是假的,另外,张某所提供的各项协议合同都是他从公司私下拿出来的真实文件。
签好了合同,吴飞开始催张某办理后期的过户手续。于是,去年底,张某便约吴飞进行过户。房子落在吴飞母亲名下,过户当天是吴飞的母亲去办理的。在房产局,张某拿走吴飞母亲的相关资料,演了一出戏,在房产局上下奔走。后来吴飞母亲觉得不太对,问张某为何送件不到窗口进行,此时已经被公司除名的前中介张某还搬出了公司的名号,称“我们单位办事情不会有问题”。
直到支付该房屋尾款时,吴飞一家人发现刷卡消费单据上并不是中介公司的名字,而是另一家不知名的房产置业公司,起疑心的他们找到该中介另一名工作人员,指定查询买卖合同,这才发现合同根本没有记录。他们慌了神,连忙跑到中介店内询问情况,这才案发。
昨天庭审现场,被告张某、江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均没有异议,愿意当庭认罪。检方建议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至11年3个月,对江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至7年半。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