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楼市调控持续发力!
今天(26日),南通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南通市2017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在住房价格调控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监管。
南通政府网截图
就此,《意见》这样说:
落实南通市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
加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实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
开展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巡查,规范一房一价公示及明码标价。
敦促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开发经营企业理性定价,规范销售行为。
“一价清”制度
即房地产开发商根据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费用、市场供求状况,在自主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基础上,将与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相关的各项基础配套工程设施建设费用、代收代缴费用等一次性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开发商不得在销售价格之外收取任何费用,或委托物业企业在交房时收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价外费用。
简单点说,就是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借机乱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