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不仅再次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还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在“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一条中点名了南京,要求“热点城市要积极探索推动供地主体多元化”“6月底前,提出并上报建设租赁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
热点城市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要求达到新增住房半数以上
根据住建部的这份文件,一共有6条措施,分别从调整时间、调整结构、资金监管、规范市场、舆论管理、地方主体责任六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其中在第三条“抓紧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中特别点名了南京。该条措施要求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增加住房和用地有效供给,切实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提高住房用地比例,热点城市住房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建议按不低于25%安排,大幅增加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供应,在新增住房用地供应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
热点城市要积极探索推动供地主体多元化,在权属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情况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可作为租赁住房用地,6月底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要提出并上报建设租赁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
南京住房用地仅占总计划20.7% 配建共有产权房或成常态
5月3日,南京发布了2018年该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计划显示,今年南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2900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75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600公顷)。照此推算,住房用地占总计划的20.7%,未达到住建部25%的建议标准。
南京从2016年起供应共有产权房,2017年已经累计选房十批次,四大保障房片区的房源已基本分配完毕。2017年12月底最后三批选房一共供应1499套房源,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此前已经给各区用于拆迁安置但还没有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又被政府收回的。
过去,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多为划拨性质,包括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等等,住建部的新提法意味着改变。根据《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市可建住宅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共有产权保障房,当达到最高限价后,将由此前的摇号改为竞拍保障房面积,目前已有多个商品房地块安排配建数十万平方米的保障房面积。
南京市房产局相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配建的保障房肯定包含一定量的共有产权房”。专家表示,从住建部的新规来看,这种情况可能会越来越多,甚至有可能将通过土地市场的招拍挂来供应。
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