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日讯 (记者 尤莉 通讯员 昆公轩)近日,当事人杨某由于饮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逾期不处理,驾驶证被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吊销并公告结束。
今年1月12月20时05分,杨某在昆山市长江路夹浦新村前路段,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长江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杨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告知15日内到中队接受处理。
但在法律规定时限内,杨某迟迟不来处理。后民警又多次通过电话及寄达邮件的方式告知前来处理,但其不是电话不接就是关机,邮寄的催告通知也无音讯。苏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并分别在苏州交警支队官方网站和当地媒体进行驾驶证吊销公示。
警方提示,饮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查获,依法应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驾驶人员在接受处罚后只需通过科目一考试就可在扣证日期结束后来领取。但如果抱有侥幸心理,超过法定时限逾期不来处理的,驾驶证将被依法吊销且两年内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