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价持续升温,眼看着周围的朋友一个个买房卖房“赚了大钱”,李先生也迫不及待地想加入“炒房团”,大赚一笔。但是李先生户口并不在南京市,也没有在南京缴纳社保。根据南京市现行的限购政策,他并不符合购房条件。
经多方打听,李先生从一中介女子王某处得知了种种“捷径”,经过权衡,李先生最后选择了王某声称“风险最低”的方式办理:即购买一本家庭地址为南京市的居民户口簿。中介王某骗其称:“这本户口簿是通过公安机关内部人士制作的,是真实有效的,可以直接开具购房证明。”李先生信以为真,并给了王某3.5万元作为“手续费”。
5月24日下午,李先生来到南京市房产局开具购房证明。市房产局工作人员核验户口簿后,当即向华侨路派出所报警。民警顺藤摸瓜展开侦查,很快查获了王某及上线刘某等人。
目前使用假户口簿的李先生,出售假户口簿的中介女子王某,以及伪造、出售假户口簿的刘某等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入户申请人故意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承诺的,取消落户资格,纳入个人征信系统,5年内不再受理申请;已办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 鼓公宣 张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