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7月开始,泰兴市地方海事处组织辖区海事所、执法点加强对进入辖区水域的船舶进行宣传,要求船舶实施封舱运输,避免扬尘。
该处一是由分管负责人亲自带队登上船舶,向船民宣传省交运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在航运输船舶封舱管理的通告》,要求内河运输船舶对货舱实施封舱,防止扬尘污染和雨水进入。要求船主加强对货舱封舱设施的配备,使用和维护保养,确保封舱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二是组织海事执法人员上航检查,耐心向船民讲解有关封舱管理的意义,让船民理解和支持此项工作。三是利用安全例会等载体,会同运管、航道、港口等部门形成共识,对码头业主开展宣传教育。四是对船公司负责人开展宣传,对所属的船舶加大宣传,从而形成强大的封舱运输的氛围。
下一阶段,泰兴市地方海事处将结合现场检查的情况,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周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