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今天(23日),丹阳检察院刚刚发布消息:该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6名采用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手段,垄断农村河虾市场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据检方介绍,2018年2月至3月间,丹阳籍男子王某甲、王某乙、马某某、郝某某、成某某、徐某某等6人,为谋取暴利,合谋强行插手丹阳市延陵镇某村养虾场买卖。其他人要想收购虾苗或者卖虾苗,都必须经过他们的同意。他们采用强行给虾农定价、拦住收虾商去路、威胁收虾商等手段,向外地收虾商强行收取提成费,共计敲诈勒索钱财10万余元。
检方告诉记者,王某甲为当地村里的“黑老大”,恶性累累,臭名昭著,当地村民都惧怕他。他利用自己“混社会”老大的名头,通过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迫村民周某某、马某某不得作为中间人,帮助当地虾农介绍外地收虾商。
马某某曾为虾贩和虾农的中间人,现却与王某甲狼狈为奸,充当王某甲的军师,为王某甲出谋划策。其曾对王某甲说,如果要是有虾商未经他们的允许就来收虾子,他们用不着去打虾贩子。他们只要骑个电动车稍微去碰车子一下,然后报警说交通事故,以此来耽误虾贩子运输的时间。时间一长虾子就会大量的死掉,这样教训虾贩子,虾贩子就会懂了以后就再也不敢来了。
王某乙为王某甲的表亲,其负责把虾贩子带到需要出售虾苗的虾农那里,然后和郝某某、马某某等一起向虾贩子收取虾贩子提成费。此外,郝某某、徐某某、成某某负责在虾塘巡逻,如果发现有虾农或者虾商不经过他们直接买卖虾苗就堵路拦车,言语威胁。
丹阳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在2018年5月对此立案侦查。丹阳检察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认为王某甲等6名男子的行为影响恶劣,决定对其从快进行批捕。为此,当地群众们都拍手叫好。
通讯员 单健 海玲 交汇点记者 万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