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26日讯(记者 仇惠栋)南京市政府法制办正在就《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这一条例草案,南京五万平方米以上地块进行开发前,都要先考古调查看看地下是否有“宝贝”。
哪些地块在动土前要进行考古调查勘探?这一条例草案明确,建设项目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考古调查、勘探:(一)位于地下文物埋藏区内;(二)总用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地下文物保护预案,并对施工人员加强地下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施工过程中如有新的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今后在土地出让前,首先要做的就是查查有没有地下文物。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在土地公开出让前依法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考古调查、勘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