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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延期交付,开发商推诿如何维权?

时间:2018-08-10

小区延期交付该怎么索赔?开发商宣传与实际交付不符,该如何维权?随着房价快速增长,精装修房大量涌现,房地产投诉呈现高发态势。南京市消协房地产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自今年3月22日成立至今,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2起(其中群体投诉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城东某小区延期交付 开发商搪塞推诿怎么办?

今年5月中旬,城东某小区通知业主交付收房。由于该小区不仅存在延期交付的情况,且交付后小区内部问题较多,为此,消费者王先生、张先生向市消协房专委投诉,要求开发商对延期交付进行赔偿,并对小区道路、绿化等进行整改。

调解中,开发商不认可投诉情况,解释称,延期交付是由于雨雪天气等造成,自称免责;至于道路问题,开发商认为市政公路由于政府原因延期,自己无责;此外,对小区绿化,交付区域和施工区域混杂等现象都予以否认。

房专委接到投诉后,派员针对此事现场勘察。经过房专委、开发商和消费者代表三方调解,最终形成一致意见。调解结果为:1、开发商履行延期交付赔偿。2、对小区入口道路加设保安人工巡查及夜间临时照明,保障业主使用。3、对小区绿化稀疏区域进行补种。4、改造儿童游乐区域,去除安全隐患。5、在交付区与施工区的交会处建立临时围墙或有效隔离,安装监控设施或加强安保巡逻岗,确保已交付区域的使用安全。

对于消协专委会的调查结果以及调解方案,业主及开发商都表示愿意接受。

【消协支招】

1、投诉中,开发商和消费者关注的“延期交付”问题,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延期交付理应向消费者做出补偿。开发商所给出的理由均不构成不可抗力,同时,开发商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提前90天告知义务,所以理应对消费者做出赔偿。

2、根据“三通一平”的要求,小区交付理应具备满足使用功能的条件,开发商对小区出入道路应保障安全,加强保安及照明。

3、小区绿化、房屋渗水及儿童游乐区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均不符合验收条件,应整改维修完毕后才能交付。

  开发商宣传与实际交付不符,引发群体性投诉

今年3月,市消协房专委连续接到多起投诉电话,称地处城北某一小区的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偷工减料等问题,据消费者反映有300起以上类似投诉情况。投诉主要内容包括:高层住宅电梯走廊不完全封闭,雨雪天气必定造成地面湿滑;单元门狭小,出入困难,且上方无雨篷,有高空坠物隐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分流;地下室漏水严重;没有设置无障碍通道;开发商称对宣传彩页和沙盘展示内容不完全认可,小区景观、大门、窗户、楼道墙面等均存在问题。

考虑到牵涉消费者众多,专委会投诉站立刻采取行动建立维权群,联系相关投诉人进群统一处理。房专委投诉站受理投诉过程中,得知该消费维权群体因与开发商矛盾较大,曾多次组织群体维权,向多个部门反映投诉问题。为控制事态发展,专委会投诉站紧急约谈开发商,同时由投诉站牵头,会同质检站、开发商代表、业主代表进行了公开四方约谈。

考虑到该起投诉为群体性消费投诉,房专委投诉站要求该小区业主选出五位代表,后期所有谈判由代表直接参加,同时向广大消费者及时公布进展。随后专委会丁渤副主任梳理了消费者投诉内容,并结合实际现场情况后,针对性地给出了实际解决方案。在丁渤副主任的主持下,连续三周开展了四方约谈,取得了明显效果与进展,最终形成了一个该小区业主与开发商都接受的可行方案:对小区出入门按原图纸整改;对原承诺的景观设计进行调整,并由业主确认后施工;对入户单元门、车库、电梯厅、连廊封闭及公共区域贴砖等事宜均给出整改意见、要求和完成时限。

【消协支招】

眼下,房地产消费投诉中,因开发商虚假、夸大宣传而引发的投诉居多,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由于举证困难而屡屡受阻。因此消协在此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1、开发商虚假宣传在法律本质上是其对业主承诺的一种违约行为。而这里所指的承诺既包含合同上的白纸黑字,也包含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的各类效果图、沙盘、公示等。

2、对于公共设施部分,开发商要做到与其之前的宣传相符;对于未明确宣传的,也要符合安全和质量规范,不得影响业主的正常使用。

3、对于开发商公共设施部分虚假宣传导致侵犯群体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可以由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协商,要求整改。

维权建议

南京市消协建议,房产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教专业人士或机构,通过正当途径依法维权;当协商不成,需要最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时,也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相关主管部门、社会监督机构、大众媒体等,也应加强对房产消费投诉等群体维权事件的关注,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 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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