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14日讯(记者 戴丽娟 通讯员 金 宝 双 雁)8月9日下午3时许,沭阳法院出动10名执行干警,对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的涉案场地进行强制清空并顺利交付。
沭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武某将其承包的位于沭阳县梦溪街道杨店村某某组渔池及耕地(合计29.2亩)返还给原告沭阳县梦溪街道办事处杨店居民委员会;被告武某将搭建在承租土地上的临时居住棚子一座、变压器一台自行拆除。该案经宿迁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被执行人武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沭阳法院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张贴拆除迁让公告,多次与武某谈话,敦促其立即履行义务,武某仍没有如期履行。沭阳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王谦带领执行人员穿过绿草树荫,绕过荷塘渔池,走进执行区域,直达被执行人武某的住所,依法向他法律告知,劝导其配合法院执行,主动履行义务,并对武某的家属进行教育引导。说服教育期间,被执行人武某家属抵触执行情绪强烈,先是手持镰刀拒不离开棚舍,被干警劝阻放下。为防止老人因情绪不稳而引发意外事件发生,法警将老人强制带离,妥善安置其在树荫下避暑休息,并由女法警专职看护。
在王谦的指挥下,搬运工人迅速展开搬运和拆除工作,经过近2个小时的紧张清理,涉案的临时居住棚舍彻底清空拆除,清理出的物品按次序摆放完好,并交给被执行人家属看管。该案当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