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朱静) 8月16日,南京市公安局为交警支队因公牺牲民警史伟年举行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追授仪式。
2017年11月16日2时30分许,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七大队值班警组在宁连高速主线收费站新集公安检查站执行“冬季攻势”夜查任务。值班警务人员在对一辆白色奔驰越野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车内人员形迹可疑,于是让驾驶员将车辆靠边停下接受进一步检查。此时,高速七大队民警史伟年巡逻回来交接班,了解事情经过后当即要求驾驶员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在阻止犯罪嫌疑人逃离过程中,史伟年倒在血泊之中,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47岁。
追授仪式现场,史伟年的妻子作为家属代表发言,在表达感谢的同时,她表示会照顾好家中老人,带好孩子,让孩子成长为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有用之人。“看到奖状上他的名字,回家翻翻他的老照片,感觉他永远在我们身边。孩子说他爸爸是个英雄,在天上会保护我们,我们会越来越好。”史伟年的妻子说。
史伟年自1989年3月入伍,2000年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在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五大队、高速八大队、高速七大队工作,始终坚守公安交管工作一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练就了过硬的业务本领,近10年来累计巡逻50余万公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2万余起,执法办案“零差错”,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作为史伟年生前的同事,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高速七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袁润表示:“史伟年离开我们9个月了,作为同事,我们的内心依然悲痛,但我们也为他关键时刻勇于担当的表现感到骄傲和自豪。我们将以典型为指引,用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实际行动学习和发扬先进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