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记者21日从第三次江苏全省检察机关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获悉,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研发的案管机器人自去年8月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已辅助检察官办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类案件共计11948件,其中,交通肇事罪审查逮捕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一半。
江苏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雷勇介绍,传统办案中,检察官一般根据自己的经验、习惯,对纸质卷宗材料进行阅卷、手写报告和法律文书,费时又费力。现在,以交通肇事罪为例,有关该罪的卷宗,全省检察机关都已实现电子化,依托人工智能,系统帮助查找、归类、发现问题后推送给承办人,并集中审查,而后自动生成法律文书,实现全程留痕。在系统操作熟练的情况下,在线阅卷时间大幅缩减,从后台监测数据看,现在交通肇事案件实际在线办理时长平均约为2.5小时,危险驾驶约为2小时。
“如今我们的办案方式正在从传统书面办案向现代网上办案转变。”苏州昆山市院员额检察官朱佳敏感在办理吴某危险驾驶案中,系统提示受案登记表上接报时间是2018年1月23日,而立案决定书的落款时间反而是之前的22日存在明显矛盾,根据系统提示,朱佳敏感随即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合理解释和补正。她告诉记者,传统人工审查案件往往根据《刑法一本通》和个人办案累积的经验,对关键证据、容易出错的证据进行梳理,而智能辅助系统则综合了相应罪名的法律法规、证据指引、办案经验,对程序、证据、事实的审查是智能、精细审查,比人工审查要更准确、全面、高效,不会因检察官能力大小、责任意识强弱不同造成办案质量参差不齐。据统计,危险驾驶罪模块上线以来,系统提醒检察官发现抽血使用醇类消毒液、超期送检等问题案件216件,其中11件作了不起诉处理,防止案件“带病起诉”。辅助办案系统还提升了刑事检察工作的监督质效,辅助办案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共发现取证违法及证据瑕疵问题3161个,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9份,检察建议书29份,书面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总数同比上升91.6%。
雷勇介绍,除了已上线运行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两个办案模块,省检察院对于诈骗、抢劫、强奸、故意伤害、容留他人吸毒5个新罪名的规则需求研发工作基本完成。“这些常见罪名占到当前全省侦监、公诉条线日常办案量的70%。”目前,盗窃罪模块已由南京市院研发上线,即将在南京开展试点。
交汇点记者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