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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举报黑恶势力最高奖励50万元

时间:2018-08-27

中国江苏网8月27日讯(记者 陈广娟 通讯员 杨志成)日前,连云港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连云港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公民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中有特殊重大贡献的,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奖励。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参与到这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中来,通过电话、信件、网络和现场等渠道向市扫黑办、各县区(板块)扫黑办和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了大量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为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更多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连云港市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修改了《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规定,公民可以对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宗教非法活动等14类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向市“扫黑办”、公安机关等检举揭发,同时还规定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已经自首、主动投案等四种情形不属于奖励的范围。根据公民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发挥作用情况,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5万元;查获恶势力犯罪组织(团伙)的,视情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1万元。公民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中有特殊重大贡献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万至50万元等。《奖励办法》还强调了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和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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