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石小磊)8月27日,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出台《关于做好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工作维护行业稳定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运管机构进一步加强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对不履行安全稳定主体责任的企业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联合约谈,加强事中事后联合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运管机构把外地事故当成本地事故来对待,高度重视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工作,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特别是非法营运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定期将非法营运治理情况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当地主流媒体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布,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和日常监管;配合反垄断执法机构,促进规范企业行为,依法查处垄断协议、低于成本价运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和虚假宣传、商业诽谤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结合行业特点,探索运用信息化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巡游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公司)针对“824”温州恶性事件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稳定主体责任。出租汽车企业要迅速排查经营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杜绝以顺风车名义组织非法网约车的经营行为,及时堵塞漏洞并消除隐患,建立保障乘客安全的长效机制;全面摸排驾驶员群体动态情况,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冲突;严格依法依规运营,积极清退不合规车辆和人员,加快推进合规化进程,及时回应乘客诉求,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运营信息要实时、全量、真实地接入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并确保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