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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派出所以“四个抓手”为依托强化作风建设水平

时间:2018-08-31

今年以来,新桥派出所通过抓思想作风建设、抓服务质量提升、抓警民良性互动、抓突出问题整改,不断提升队伍作风建设水平。

一、抓思想促规范养成,开创“效能型”警务。一是主题教育活动不走过场。采取召开学习讨论会、领导碰头会、剖析点评会、逐个谈心交流、确定重点帮扶对象等形式开展集中座谈讨论,解决民警的思想认识偏差,在全所上下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浓厚氛围。二是规范民警行为不留死角。严格工作纪律、执法纪律和行为纪律,重点加强民警8小时以外的管理,坚持和完善定期家访、谈心谈话制度,通过向民警家属发短信等形式,告知民警的加班、出差等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掌握民警的“社交圈”、“生活圈”,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自觉抵御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三是严格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校准和组织方法,严格落实到日常考评、业务建设、队伍管理的各个环节,以此倒逼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措施高质量、高效率,快落实、快到位,在全所上下形成了以有为争有位、你追我赶当先进的工作氛围。

二、抓服务质量提升,开创“服务型”警务。一是优化窗口服务。对照个人日常工作言行,谈认识、找问题、提意见。围绕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争当服务群众“排头兵”。对督查中发现的窗口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通报和整改,切实增强民警的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二是推出便民措施。在办理证照、执法服务、信访等方面制定了便民措施和具体操作细则,推出了“提速服务”、“延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预约上门服务”等多项服务,让群众在办每一件小事中感受到公安机关的真诚。三是倾力服务企业。建立了中层干部领导挂钩联系制度、警企定期联系制度、辖区治安状况定期通报制度、定期上门服务制度、企业经营风险研判评估制度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服务企业协同共商制度,将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将坐班服务转变为上门服务;对辖区企业一一分解落实到每名中层干部和辖区民警,定时定量逐一走访,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制度保稳定,以服务促管理,以走访创满意。

三、抓警民良性互动,开创“民意型”警务。一是心贴心主动恳谈。以“警民恳谈”、“万警走访送平安”等活动为载体,利用执法办案、治安管理、入户走访、服务群众、校园宣传等各类时机,与案件当事人、辖区居民、村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开展恳谈,不限时间,不拘形式,在辖区警务室集中征求意见建议。二是键对键网上交流。利用网上微博定期向网民通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与广大网民进行键对键交流,注重从网民在网络上发布的一些“牢骚话”、“调侃语”背后深层次把握民意诉求,全面客观地收集掌握辖区民意,赢取网民对公安机关的理解和信任。三是面对面相约警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组干部到公安机关参观座谈,主动报告工作,通报辖区治安状况,发放警民联系卡和征求意见信。定期开展“警营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中小学校的师生代表参观基层所队,亲身体验民警的工作生活。

四、抓突出问题整改,开创“诚信型”警务。一是访评结合,广纳民意。认真推行“六必进、七必访”举措,改变以往“就走访而走访”的现象,通过群众服务评价器、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电话回访、110接处警回访以及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测评等形式开展不同层面的评议活动。二是畅通渠道,强化监督。在加强单位内部督查的同时,畅通和拓宽多元化社会监督渠道,听取民声民意。每月定期编发宣传资料和通过短信平台向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报告工作,广泛征询意见建议;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高度关注网络、媒体评价,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多渠道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群众对公安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具体意见和诉求,使全所人人受到监督、制约,确保作风建设稳步扎实开展。三是整改问题,改进作风。在建议和意见的整改上,确保做到“五明确”,即“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进度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反馈明确”。在确保整改质量上,提出了“六个要求”,即:思想认识要到位,问题存在原因要查明,整改措施要实在,整改效果要明显,整改反馈群众要满意。同时,建立所领导包干督导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所领导包干督导重点突出问题,每月定期对整改效果进行督查推进,有效防止了查摆整改工作走过场,保证了查摆整改各个环节的高质量,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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