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省司法厅近日就《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向社会征求意见,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将要符合“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这一门槛相比以往有了较大提高。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过去学历条件为“高中或者中等专业以上”,经核准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可从事相关法律咨询、案件代理、代写文书等业务。从上世纪80年代律师业恢复之后较长时间内,这一群体满足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产生的大量法律服务需求。
无法否认的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门槛相对律师而言低得多,其中不少人缺乏法律思维和系统训练,办假案、错案情况时有发生,以至于有人建议停止招考、取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一职业。
江苏恒爱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长叶晓辉说,我省法律服务资源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相对匮乏,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仍将发挥一定作用,完全取消并不现实。当下提高门槛,有利于规范从业者资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同时也为很多法学专业本科生提供入门的平台和窗口。
(倪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