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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律师代理案件 入选最高院第一批涉互联网典型案例

时间:2018-09-03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一批涉互联网典型案例,在所发布的10起案例中,南京尚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南京飞日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虚假宣传纠纷案入选。该案代理原告的是来自江苏彰信律师事务所徐骏律师,徐律师也是本报常年法律顾问。这也是该次发布中唯一一起来自江苏的互联网典型案例。

据了解,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公司网站如何进行法律保护,网站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的问题。本案裁判认为,网站通过撰写源代码将文字、图片、声音等组合成多媒体并通过计算机输出设备进行展示,当网站版面的素材选取、表现形式及内容编排等达到一定独创性要求,网站整体可作为汇编作品进行保护。

另外,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案中,原、被告均属装饰企业,业务范围高度近似、注册地均在江苏省南京市,潜在顾客群存在交叉,两者存在竞争关系。被告的行为实质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使消费者对被告企业真实经营规模、信誉产生误解,本质上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侵害了原告正常的商业利益。 孔兵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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