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康县的3岁女童王凤雅患上眼母细胞瘤,因家庭贫困,其父母通过网络筹集治疗资金,受到“诈捐”质疑。紫牛新闻此前曾报道此事。9月4日,孩子家长以名誉侵权为由,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作家陈岚。此前,陈岚已经为质疑诈捐一事致歉。 紫牛新闻记者 陈勇 文
事件回顾
患儿去世,作家质疑诈捐
2017年下半年,河南太康县的3岁女童王凤雅患上重症,经医院检查,被确诊为眼母细胞瘤。孩子的家在农村,家中共有5个孩子,王凤雅是老四,由于家庭条件不好,其父母开始在水滴筹平台发起众筹,同时在火山视频发起直播,筹集孩子的治疗资金。
此后有爱心人士介入,协助家属给孩子看病。在此过程中,爱心人士认为孩子家属对救治消极;孩子家人则表示一直在为孩子治疗,很冤。后又传出孩子去世的消息。4月11日,紫牛新闻从河南省太康县公安局得到证实,女孩当天上午还在乡镇医院接受治疗,没有去世。
5月4日,小凤雅不幸不治离世。当天,有网友发文称“河南太康三岁女童小凤雅患病去世,家人利用女儿病情‘诈捐’15万元,却用来治疗小儿子”,此事再次引起网友们的强烈关注。
作家陈岚在其微博上也数次发表言论,称家属不积极治疗王凤雅,有诈捐嫌疑。后经相关部门调查后确认,家属募捐数额为3.8万余元,小凤雅去世后,其家属已将剩余的款项捐给公益机构,王凤雅家属不存在诈捐行为。
此后,作家陈岚在微博上向小凤雅家人及网友道歉,承认自己的表达确有不妥之处。
最新进展
孩子家人起诉陈岚,索赔13万余元
9月5日下午,紫牛新闻从王凤雅爷爷王太友处获悉,9月4日,他和王凤雅母亲杨美芹已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作家陈岚名誉侵权,当天法院已立案受理。
王太友说,因为孩子的事,现在家里是一团糟。此事的起因与作家陈岚发布的言论有直接的关系,虽然后来陈岚有过道歉,但他们觉得仍然无法接受。
王家的代理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晓俊向紫牛新闻证实,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起诉书中,原告要求陈岚停止侵权,并在河南的《大河报》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被告的实名微博上公开置顶道歉声明,并且置顶不少于两个月时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医疗损失3130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等。
对于要求赔偿数额的构成,施律师分析说,因为陈岚的侵权行为让原告家人心理上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导致农田荒废、家里的面包车无法正常营运,这几项构成了原告家庭的直接损失,经测算为8万元。另外,施律师说,不明真相的网民在陈岚发布的言论诱导下,对王凤雅的家人进行言语攻击,让孩子妈妈患上抑郁症,产生的医疗费用为3130元,诊断证明已提交法院。
陈岚回应
相信法律公正,并不存在造谣
对于此次被起诉,作家陈岚已在微博中做出公开回应——
1、相信法律公正。并不存在造谣。之前的长文已将凤雅事前因后果写得非常清楚。如再有儿童被弃疗事件,仍然会依法报警,并尽个人最大努力援护。直至儿童保护进一步完善、儿童大病救济福利更加完善。
2、不配合某些律师、媒体人炒作。尤其反对律师用当事人炒作。我起诉他人的名誉侵权案多起,审判结果出来之前,从不在网络宣传。只因绝不赞成用舆论去影响司法,虽然舆论有时或能影响司法。
此为法治建设之价值观我之底线。
3、希望此案经过法庭审理,厘清事实(而非媒体断章取义或煽情之事实)。并让更多人关心病儿天赋权益,站在孤立无援的儿童利益角度,参与到儿童的生存、健康权利的保护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