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9月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两周年的日子,也是第三个“中华慈善日”。当日,苏州举办第三届“苏州慈善奖”颁奖暨第十七届“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仪式,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获得“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单位)” “最具爱心捐赠个人” “最具影响力慈善楷模”等荣誉称号。
从今年起,为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的慈行善举,苏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每年的9月定为“苏州慈善月”,凝聚人人公益、天天向善的精神力量。据统计,苏州2017年 “慈善一日捐”共到账捐款1680.11万元,截至今年8月30日共实施慈善救助项目7个,支出救助资金1240.54万元,剩余439.57万元将于12月31日前执行完成。
张红军/文 彭小丽/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