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天13时许,禄口交警中队接到辖区派出所电话,称在禄口永欣公寓停车场有人可能酒后驾驶车辆。民警赶到现场,派出所民警已经控制了驾驶人,见交警来到跟前,驾驶人慌了神。交警简单了解情况后,给驾驶人刘某进行吹气酒精检测,结果是9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原来,刘某吃中午饭时与朋友喝了点白酒,饭后想到家里需要购买生活用品,于是开车到超市,在进入超市旁的停车场入口时,见一辆卖西瓜三轮车影响了通行,先与瓜农吵起来,后又相互推搡。刘某认为自己占理,就拨打110,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了调解,瓜农将三轮车让开。民警刚要离开,刘某迅速发动车子,开进停车场,民警蒙了,调解时隐隐闻到刘某有酒气,先还不能确定是刘某开的车,刘某胆子也太大了,竟然当着民警的面驾车,于是,追进停车场,控制了刘某,并与交警中队联系。经过检测,刘某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刑事拘留。
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负责人介绍称,他们对于酒驾的查处,覆盖了城区和郊区,甚至是城郊接合部。最终,该司机因为酒驾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拘留半年的处罚。
通讯员 邹开富 李磊
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