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18日讯 (通讯员 单盐东 曹杰 刘启立)“多次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高利贷,通过签订‘双倍至三倍不等金额的借款合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手段虚增债务,以家访费、服务费、保证金等名义收取额外利息,并采取殴打、侮辱、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威胁恐吓、滋扰借款人,迫使被害人偿还不法债务70多万元。”近日,盐城检察机关对一起六人实施“套路贷”犯罪的涉黑涉恶人员作出批捕决定。
据了解,今年初盐城市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孙光永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侦监、公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工作开展。“我们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即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引导侦查、健全打击机制、深化法律监督、重抓工作督导。”副检察长姚图介绍说,今年盐城检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案件8件15人,涉恶案件52件102人,批准逮捕109人,起诉77人。
检察机关把非法放贷、暴力讨债的“贷恶合流”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的“赌恶合流”等在全市相对突出、影响恶劣的犯罪作为重点打击领域,整合办案力量,在履行法定程序基础上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对案情重大、涉案人员多的案件,及时组建检察官办案组,调优配强办案人员,提高办案效率。强化引导侦查,检察机关积极主动、提前介入公安扫黑除恶重大疑难案件,目前已提前介入16起案件。通过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方式,发现侦查取证中存在的问题,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查清事实、完善相关证据。如在办理腾长城等人暴力讨债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中,市县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出多条侦查意见,确保了全市涉恶第一案打击效果。健全打击机制,主动与公安协调对接涉黑涉恶案件信息,建立扫黑除恶案件周通报制度,确保公检信息畅通。加强与法院协作,落实重大敏感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就疑难案件办理等问题进行研究。建立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案件信息日报制度,每天汇总全市涉黑涉恶案件信息,及时掌握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情况。深化法律监督。强化对公安不规范侦查行为的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追捕1名涉恶犯罪嫌疑人。对办案中发现的个别地区对被暴力逼债的被害人报警不够重视的问题,向公安机关建议加强报警线索排查,确保不遗漏违法犯罪线索。重抓工作督导,组织人员每月到基层院督导检查,研究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对重大案件坚持同步介入、同步审查,对案件全程跟踪指导。今年来,经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以及市扫黑办会商决定,对2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25起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予以挂牌督办,有力提升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