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买涨买跌操作方式,通过网上商城进行所谓投资交易,赵某明等人诱骗被害人黄某等人充值40多万元。9月17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赵某明等十五名被告因诈骗罪被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至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不等,陈某捷等五名被告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处罚金七千元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不等。
启东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0月至12月,陈某捷经他人介绍结识赵某明,赵向其提出帮忙设计一个能让玩家买涨跌的网络微交易网站,且该交易网站能人为操纵涨跌的数据。陈某捷即联系吴某生、黄某红、王某旭、林某癸按赵的要求设计上述微交易网站。
陈某捷、吴某生、黄某红、王某旭、林某癸明知该微交易网站能人为控制涨跌数据,可能被用于犯罪活动,仍由黄某红编写程序,由吴某生购买对应网站的微信公众号,由林某癸、王某旭完成网站第三方通道对接,共同制作该网站,将该网站命名“抱抱商城”投资网站,并将该网站交给赵某明等人,被用于实施网络诈骗犯罪。陈某捷事后向赵某明收取了该网站的设计费用人民币40000元。
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期间,赵某明租用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联行路某办公楼设置办公地点,先后招募被告人沙某杰、李某才、王某程等十四人,以代理、运营嘀嘀商城、哒哒商城、抱抱商城等投资网站为名诱骗他人钱款。
赵某明、沙某杰、李某才、王某程等十五人明知所代理、运营的投资网站系以赌博的方式进行所谓的投资,经常更换网站名称、微信公众号。网站所交易的红酒等产品并无实际的市场交易,且网站系未经国家许可的违规网站。赵某明等人在微信社交软件上以虚假身份引诱被害人添加微信好友获取对方信任,诱使对方进入网站内以买涨买跌方式进行所谓投资交易,并以投资专家、投资人的虚假身份在微信聊天群中发言,诱使被害人在网站充值交易,骗取钱款。
2017年6月23日至9月2日,赵某明、沙某杰、李某才、王某程等十五人以嘀嘀商城、哒哒商城等投资网站为名诱骗被害人黄某向网站充值共计人民币345929元,期间,被害人黄某于2017年6月23日至8月5日从网站提取人民币98000元。2018年1月,十五人以抱抱商城投资网站为名诱骗被害人陈某某等人向抱抱商城充值共计人民币97518元,期间,被害人提现共计人民币51399元。
上述二十人分别于今年1月16日和1月24日在上海、广州两地被警方抓获归案,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件审理期间,赵某明等十五人及陈某捷由本人退缴或亲属代为退缴赃款。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明、沙某杰、李某才、王某程、杨某等十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捷、吴某生等五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技术支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明、陈某捷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余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二十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启东法院作出上述判罚。
□本报记者 陈 坚 本报通讯员 倪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