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石小磊)9月25日上午,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正式揭牌,标志着该厅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实施到位。以往,交通运输系统由事业单位履行部分行政职能,随着此次改革到位,这一管理模式将会彻底改变。继省级层面改革完成后,市、县支面的改革还将渐次展开。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对所属8家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进行职能清理,形成目录,同时优化组织结构,形成了改革方案,其主要部分包括:
1、撤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运政稽查总队、省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检验局、省水上执法总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定额站)和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
2、省交通运输厅增设3个内设机构:运输管理局(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建设管理处、政策研究室。
3、整合组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机构规格为相当于副厅级,由省交通运输厅管理,承担原先8家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等职能。
4、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更名为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局(江苏沿江港口锚泊调度中心)、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整合组建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分别承担公路、港航公益服务和事业发展职能。
5、原先8家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职能划入省交通运输厅相应内设机构。
据悉,此次改革后,我省交通运输系统的省级执法职能将全部由新成立的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承担,覆盖省级道路、水上、工程质量和交通建设各个领域。为此,该局又内设了道路执法监督局、水上执法监督局、交通工程质量执法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