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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驾驶证分被盗 原来是“自摆乌龙”

时间:2018-10-15

近日,东山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肖女士“12345”投诉工单,内容是说自己的驾驶证这个记分周期还未处理过任何违法,但驾驶证显示已经被扣了6分,怀疑自己驾驶证的分被盗,投诉交警部门审核不严。

接到工单后,中队“12345”工作人员立马电话联系肖女士,发现处理违法及缴款日期是今年2月28日,肖女士用自己驾驶证给哥哥车辆处理违法记6分,该6分在29日之前,应当已经清分为0,怎么驾驶证上还有6分,民警调取肖女士驾驶证记录,肖女士驾驶证2012年2月29日领取(闰年),2018年2月28日换证后,驾驶证注明新的日期“2018年2月28日”字样,如果闰年2月有29日,该驾驶证可以28日处理违章并次日清分,非闰年情况下就要提前一天。最近,淳化交警中队也接到类似驾驶证清分日期矛盾,陈某在驾驶证最后一天下午临晚时处理违法,当晚缴纳罚款,结果过了一周驾驶证还没有清分,经淳化交警中队核实,其是外地驾驶证,缴纳罚款后系统平台外地数据传送滞后,导致记分没有及时清除,后通过辖区地平台信息刷新才恢复清分状态。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注意驾驶证的清分时间,要在驾驶证领证日期的前一天处理完违法并缴款,尽量提前处理,不要赶在最后一天,避免驾驶证清分滞后。

通讯员 张爱国 刘宇记者 姚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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