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是全国扶贫日。就在前两天,记者到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街道采访时,遇到了一个“非贫却困”的新闻,主人公——重度残疾人王健亟需社会关爱。
现年46岁的王健,其父1971年底在部队因公牺牲。王健是其遗腹女,1972年4月出生时先天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多年来一直由母亲和外婆照顾。1984年,她跟随再婚的母亲到南京生活。随着继父和外婆相继病逝,照顾王健的重任完全落到母亲陆燕身上。但是,祸不单行,今年7月,70岁的陆燕一病不起,被查出肾癌晚期并已全身多处转移。
“每天我要跑医院照顾妈妈,回来要照顾姐姐,我自己还有个上初中的孩子要管,婆婆也很有意见。” 王健同母异父的妹妹王宁说着,已是眼泪汪汪,“压力太大我都扛不住了,只好先把工作辞了,在我家旁边租房子,把姐姐搬过去,临时给她找了24小时的护工,一个月租金加护理费要8000多元……我不知道能撑多久,所以向街道求助,希望能把姐姐安置到福利院,这也是母亲最大心愿。”
正在为此事奔走的是南京建宁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许正兵。他告诉记者,因为王健每月有优抚金、低保金和残疾人补贴,加起来有三四千块钱,她并不符合入住福利院的“三无”条件(无家可归、无法定抚养人和赡养人、无生活来源),但她确实又很困难,像她这样肢体一级残疾,而且又是重点优抚对象和最低生活保障户,情况特殊。目前,区里福利院都是满员的,一张床位也挤不出来,街道已给区民政局发函,希望能尽快帮忙解决,安置好王健的下半生,也给她重病母亲一个安慰。
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属于重度残疾人,建宁路街道这样的重度残疾人就有100多名。重度残疾人的长期照护,多半依靠父母家人,一旦父母年老或病逝,就会面临类似王健这样的困难境况。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托底性民生保障制度,已初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在完善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特别是针对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方面,还需更多的关注和投入。
记者 刘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