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12月14日电(记者 杨绍功)记者从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获悉,为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今年以来,当地已撤销17名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同时,还以地方部门规范的形式,明确了无交通犯罪等5项基本从业条件。
13日,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撤销16名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注销46名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包括此前撤销资格的1人,今年南京市已经撤销17名出租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其中13人为网约出租车驾驶员,原因是他们不同程度地触犯了五条从业限制。
这些限制包括:需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由江苏省公安厅和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的《江苏省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治安防范管理规定》对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作出了上述规定,并要求他们经过公安机关的背景核查。
这一规定于12月1日开始实施,南京市以此为依据加强了对出租车经营行为的管理。而此前当地少有撤销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行为,多数是到相应年限后注销驾驶员的从业资格。撤销资格意味着驾驶员将终身没有资格再开出租车。
另据了解,今年以来,南京市共受理网约车驾驶员报名4.7万余人,其中2600多人因不具备安全营运条件被筛除。
在严把入口、简化审批的同时,南京交通部门加大了后端执法,增加市场巡查频率。今年以来,当地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909辆,其中无从业资格证从事网约车经营1465起,对驾驶员和平台公司实施了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