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农历除夕以来,全市共出动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力量4.2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单位、场所、小区、街巷等4.5万余处。禁放区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78个,查处违法燃放、销售行为17起,行政处罚19人(拘留5人)。禁放区没有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警的人身伤害事故,空气质量保持良好。禁放烟花爆竹成效明显,社会面总体平稳有序。
为保障禁放政策有效实施,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干部职工,放弃春节休息,不断加强巡查执法,节后继续抓好巡查执法。公安部门认真对待每一起警情,对查证属实的,每起必罚。其中,雨花台区对3起违规燃放人员实施了行政拘留处罚,高淳区和鼓楼区分别对一起违规燃放、买卖烟花爆竹的行为人实施了拘留处罚。
2月6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小市派出所查获一起在居民聚集区非法贩卖“彩珠筒”等烟花爆竹行为,警方依法对嫌疑人李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
2月13日23时许,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根据群众报警,在秦淮区凤游寺52号附近,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朱某、许某查获。公安机关对两人分别处以500元行政罚款处罚。
正月十五元宵节即将来临,南京警方再次提醒,请市民朋友安全、文明“闹元宵”,不买不放烟花爆竹,观灯赏梅是不错的选择。
通讯员 宁公宣
见习记者 张芊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