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定位想改在哪就改在哪,人不在公司也可以定位签到打卡,手机上这样随意改变定位的软件听起来很“神奇”,但是它的设计者殊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一批大学生毕业“创业”,因为动歪脑筋开发起了篡改定位的软件,被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通讯员杨扬琴扬子晚报/扬眼记者刘浏
李俊、韩德同为26岁,两人大学毕业后赶上了“创业大潮”,创办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成为同学们眼中羡慕的“创客”。一开始,他们公司主营“微信引流”业务,不过很快没有了市场。后来,李俊得知做“app虚拟定位”有市场,于是转行着手制作手机软件的“虚拟定位”功能。
正常使用官方软件,定位时会调用系统真实地址位置。然而总有人想玩那么一点小手段,加入修改位置代码后,能够改变原来软件的经纬度信息,实现“虚拟定位”。通过修改这些软件定位功能,视频软件类客户可以增加好友吸粉,社交软件类可以随意定位晒朋友圈,考勤软件类客户可以改定位打卡。
记者了解到,改变定位不仅仅是为了好玩,一些微商用此功能给出别人虚假的定位,让别人信以为真,从而购买商品,而用钉钉打卡软件欺骗公司签到,同样具有危害性。李俊、韩德在研发成功,测试稳定后,各带一个团队在百度等网站上发广告销售这些能够修改定位的软件,还发展代理扩大业务量。客户下载了具有虚拟定位功能的软件后,需要购买其公司提供的激活码才能使用。客户付款后,销售人员或者代理商把激活码发送给客户。虚拟定位软件根据使用期限不同来收钱,激活码一个月的为98元,一年期为298元,永久期限为398元。
截至案发,李俊、韩德等人销售虚拟定位软件非法获利百余万元。2018年6月11日,张家港市公安局采取集中抓捕行动,在浙江、山东等地将李俊、韩德等21人抓获。经鉴定,厉某某等人销售的虚拟定位软件通过修改安装包文件、向主程序注入代码文件、修改程序代码的方式,实现其修改位置定位的功能,对原程序的正常操作流程形成干扰,属于破坏性程序。
案件承办人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扬琴表示,毕业季后,一大批大学毕业生走出校门通过就业或创业,实现了身份转变。这起案件涉案人员大多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这些有技术、有激情的大学生,能够凭自身能力创业立足本是好事,但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其所采用的核心技术手段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触犯了刑法。现在网络上类似的违法行为有很多,而且办案成本较高,希望此次案件能产生警示作用,从源头上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