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江苏新闻

本想做好事,为何却没能得好报 村企合作不踩“红线”是底线

时间:2019-04-11

最近,南通安顺特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秀彬有点郁闷,本想给村里做点好事,把闲置的旧厂房改建成新房,壮大集体资产,结果陷入进退两难境地:老房拆了,新房却又不能盖,自己投入的资金难道要付之东流?

迟迟未获批,

村企合作改造危房搁浅

吴秀彬的老家如东县掘港街道三桥村是经济薄弱村,老村部旁的冬瓜酱厂有3排平房已闲置多年,房屋破败不堪,门前杂草丛生。

随着事业发展壮大,吴秀彬的企业——南通安顺特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急需找寻设备仓储用房。他便想到老家村里闲置的冬瓜酱厂几间厂房。经洽谈,村里认为既可以盘活闲置资产,又能增加村里集体收入,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去年9月13日,吴秀彬以公司名义与三桥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租用老冬瓜酱厂的厂房,作为公司存放设备的仓库,租期3年,租金每年5万元,共计15万元。该合同经如东高新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鉴证。

租下房子后,吴秀彬本着企业长远发展之需,跟村里商议,以投资的方式实施厂房改造。三桥村召集两委成员集体讨论,一致通过厂房改造事宜,并形成会议纪要。此后,双方又签订补充投资协议。根据协议,三桥村将该土地租赁给南通安顺公司使用,安顺公司拆除原冬瓜酱厂厂房,投资150万元建设仓储设施,建设后的房屋产权仍属村集体所有,安顺公司使用年限不少于20年。到期后安顺公司享有优先承租权。

去年国庆节期间,吴秀彬花了4万多元,拆除了原冬瓜酱厂的老厂房。按照他的计划,在原址建设与原厂房面积相等的钢结构厂房。但意想不到的是,村里和公司均把建房报告呈送街道办后,却迟迟未有回音。

好事没办成,

却要为破坏集体资产背锅

三个多月后,依然没等来结果,吴秀彬有点急了。

“第一年的5万元房租已经交了,房屋没用上,还白白浪费了几个月。”吴秀彬懊恼地说,如果村里不同意,自己哪敢擅自作主把危房拆了?何况房子建好后,产权仍归村集体,自己只是承租而已。“如果新房建不了,村里要把我已交的5万元租金和4万多元拆房费用还给我。”

“现在我们也尴尬了。”三桥村党总支书记高金泉和村委会主任姜勇对此都很无奈。被拆掉的地方属省里划定的如泰运河生态控制红线范围,即500米范围内不允许新建建筑,而老冬瓜酱厂地块就包括在内。此外,村里暂时也没有地方给安顺公司建房。

“咱村是经济薄弱村,没有集体收入,安顺公司要求还钱和支付拆房费用,村里哪来这笔钱?”3月27日下午,高金泉告诉记者,自己刚从街道办开会回来,街道办分管领导对村里擅自同意拆除厂房的行为非常不满,声称未经批准拆掉老房子,是集体资产流失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吴秀彬听说后直叫屈,自己帮村里拆掉危房建新房,增加集体收入,不料却落个破坏集体资产的恶名,这个“黑锅”他背不起。

问题有点复杂,

暂时没有万全之策

“现在这个问题让人很为难。”在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如东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兼农业园管委会主任邵亚红看来,吴秀彬本意想为村里做好事,为村集体增加些村营收入,但有点心急,绕过了一些必要的审批程序,把事情搞复杂了。

邵亚红说,现在这件事面临两个问题。一是资产问题。厂房属村集体资产,集体资产处置应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然后报街道办党委会批准方可实施。去年街道对村集体资产组织清产核资,全部录入到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现在资产突然没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是要被问责的。当时3排厂房连同一幢村部老楼在系统里价值20多万元,现在拆得只剩下一幢村部老楼,拆掉的最起码也值十来万元。“高新区纪委和法律顾问都认为安顺公司和村里申请建房的报告不能批。批了就意味着20多万元的集体资产灭失掉了。”邵亚红说,程序上要合规合法,即使要处置,也要一步步来,不能跳步。

“当初安顺公司给村里的5万元只是租房保证金,还没转为租金。”邵亚红解释说,报告批准后才能转为租金,房子才正式租赁给你。再说,本身合同签的是房屋租赁,安顺公司无权进行处置,更不好把它拆掉。结果第一个合同还没履行,吴秀彬和村里又签了一个投资协议,然后就把要租赁的房子扒掉了。当然,这其中村里也有一定责任。

另一个就是生态红线问题。根据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如泰运河500米范围内属生态控制红线,已暂停建房审批。“下一步怎么来处理这件事,将找一些专业人士来会商,目前暂时还没有一个万全之策。”邵亚红表示。

记者 丁亚鹏

  • 上一篇:记者亲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 小小水泵漏水“拖垮”整栋楼消防设施
  • 下一篇:中国制造网助力企业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