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5日讯4月15日,记者从江苏省国家安全厅获悉,近日,我省渔民在我黄海领海捕鱼作业时,先后捞获两个海上装置。回港后,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反映,国家安全机关迅速派员取回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经初步鉴定,其中一个海上装置为境外某组织投放,具有水下调查、识别、窃密等功能。据悉,今年我省沿海渔民已相继捞获上交6个海上潜航窃密装置。
近年来,我省强化沿海人民防线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全省千里海岸线上的数十万渔民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渔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充分调动他们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2016年至2018年,我省渔民接连捞获上交国家安全机关海上潜航窃密装置14件。为鼓励渔民发现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情况的行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渔民参与沿海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主动性,我省连续三年召开沿海国家安全人民防线表彰奖励大会,共对为沿海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24名渔民和工作人员代表进行表彰奖励。
国家安全教育已经广泛深入到百姓生活中,真正做到了入脑入心,见行见效。2018年“4·15”期间,徐州市退役军人李某因接受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主动拨打12339举报电话自首。李某退伍后因投资失败负债累累,遂在网上发帖求助,透露了从军经历。后有人通过网络与其联系,要求提供部队内部资料,许诺给予丰厚回报。李某经受不住诱惑,向对方提供所需情况并领取报酬。一次偶然机会,李某经过我省某国家安全宣传阵地,接受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后幡然醒悟,于是投案自首。经调查,李某遭受的是境外间谍人员网络勾联。
《反间谍法》第27条明文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李某的悬崖勒马不仅避免了更大危害,也避免了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国家安全机关依据《反间谍法》的规定,对李某免于处罚。
记者 林元沁 通讯员 苏安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