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企业所运用火炬的喷火状态和停止状态。 (市生态环境局提供图片)
4月11日下午,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举办新闻通气会,详细解读了近日出台的《南京市高架火炬环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此前江苏省内还没有类似的管理办法出台,此《办法》为省内首创。
安全火炬,是一种冒着火焰的“烟囱”
金陵石化安全总监陆鹏宇介绍说:“常见的石化厂燃烧的大烟筒其实是安全火炬,是一种冒着火焰的‘烟囱’,是石油化工生产装置重要的安全和环保设施, 主要用于处理生产装置开停工、非正常生产及紧急状态下无法进行有效回收的可燃气体,不燃烧反而更危险、更不环保。”
据了解,石油化工企业的火炬完全燃烧后主要生成水蒸气和二氧化碳,如果不能完全燃烧就会产生一氧化碳和碳黑。若不能完全燃烧会增加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和固体可吸入物的量,但与不燃烧直接排放相比要安全环保得多。
南京市化工企业多情况特殊
石油化工、钢铁等重化产业是南京市的传统支柱产业,南京市批准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可燃性气体的回收。火炬燃烧装置应当用于应急处置,不得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
规范了高架火炬的环境管理
火炬可分为高架火炬、地面火炬两大类。《办法》仅考虑强化化工高架火炬的监管。该《办法》规范了工业企业高架火炬的环境管理,明确高架火炬不得作为大气污染日常处理设施,在用火炬应当在2021年4月30日前(《条例》实施两年内)完成整改。整改期间,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对不按照规范使用火炬,涉嫌偷排污染物的,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条例》规定应急状态下启用高架火炬的应当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违反《办法》规定使用火炬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办法》还对火炬系统设计、运行和排放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其实有很多办法来代替火炬
据陆鹏宇介绍,金陵石化从2000年开始建立气柜来收集压缩生产装置开停工、非正常生产及紧急状态下无法进行有效回收的可燃气体。2010年,金陵石化投入巨资采用干式气柜,可将废气分为液化气和天然气,实现废物利用。现如今,比较先进的废气处理设备是废气焚烧炉。该装置可防止有机溶剂挥发进入大气而造成环境污染,它能将有机溶剂氧化分解成 水和二氧化碳后再进行排放,这样就对环境没有污染了。
见习记者 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