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宿迁市区一家医院以扩大经营规模等为由,许以较高利息,从2009年1月至2015年6月,医院先后向医院内部及社会不特定对象借款6.5亿余元,涉及2300余名集资参与人,案发前返还3.4亿余元,尚欠3亿余元。陈某某在此期间担任该医院院长。法院一审判处该医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四十万元;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责令医院将未退还的部分,返还相应集资参与人。宿迁中院在17日上午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这一典型案例。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高峰
“找赞助,他大笔一挥给了3万”
“我当时听说他喜欢搞活动,于是找到了他。他很大方,马上批了三万元。”在宿迁工作的彭先生说,他六七年前从外地到宿迁工作,由于经常需要搞活动,他找到了宿迁市区某医院院长陈某某。结果陈某某在听完彭先生的介绍后,大笔一挥,赞助了三万元。
在宿迁当地,陈某某喜欢赞助各种活动是出了名的,有媒体人士梳理了一下,陈某某的医院每年赞助的活动要在十多场,少的在几万元,多的在几十万元,再加上宣传投放,陈某某的医院花在宣传上的费用至少在百万元以上。
网上公开资料显示,陈某某与几位股东合资买下宿迁市区某医院的牌子,并担任医院董事长兼院长。
接手医院后,陈某某为了医院的发展费了不少心思,由于医疗市场竞争激烈,医院要上新的医疗设施,陈某某开始向亲朋好友借款,并组织医院职工内部“集资”。而医院搬入新大楼后面向社会的大范围集资,则成了陈某某个人和医院发展的转折点,最终雪球越滚越大,导致大量债权人涌向医院要钱,非法集资案爆发,陈某某也主动投案自首。
“借的钱大多数都拿不回来了”
“我到现在还有六七十万没有拿回来呢!”宿迁市民李先生一提起陈某某和医院,就愁眉不展,他也想找人早点把钱从医院拿回来,但他得到的答复是,涉及非法集资的人比较多,只能慢慢来,每年从医院的利润中分一点。
“当时想存在银行利息比较低,有朋友告诉我,陈某某的医院正在集资,利息比较高。”在得知朋友也借给医院几十万元,并且能定期拿到高额的利息后,李先生心动了,他先后借给医院八十多万元。李先生说,当时朋友告诉他,医院急需大量资金,主要是新买了大楼,要装修,要上新的设备。
陈某某的医院所买的新大楼是一座投资1.6亿元的烂尾五星级酒店。也就是这时开始,越来越多的人把钱借给医院,借钱多,付的利息也多,最终医院支付不了巨额利息而在2015年被政府接管,陈某某本人也被警方控制起来。李先生只尝到了几年的高息“甜头”,此后困扰他的就是如何把自己借给医院的本金给拿回来,“哪里还奢望什么利息,现在只能想着办法,怎么从医院一点点拿回来。”
院长曾以成功人士身份重返母校
据媒体报道,陈某某曾荣获“中国百位杰出优秀医院院长”称号,他在2013年“功成名就”后重返母校表达自己对母校的感激之情。
2017年,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提醒,医院不是具有吸储资格的金融机构,也不是经批准可以发行债券的公司、企业,医院对借贷对象不加选择的,医院会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出借人要审慎评估风险,自觉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