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4月19日,雨花台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小吴称自己和女友在某酒店入住,发现有人偷拍。民警迅速出警至现场,经了解,小吴和女友是到南京旅游的,事发当天晚间入住酒店。晚上23时许,女友洗过澡,称要开窗透气,在小吴起身拉开窗帘时,发现一穿黑衣的男子正拿着手机通过窗帘缝隙偷拍他们,由于窗外灯光较暗,并没有看清楚男子面部特征。惊慌失措下小吴立刻穿好衣服,迅速追出门去,但没有找到黑衣男子,随后在和酒店工作人员反映之后,决定报警求助。
民警在掌握信息后,迅速通过酒店入住系统查询,根据当晚入住的情况,发现704室的于某存在重大嫌疑。民警随即敲开了704室的房门,一开始于某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是某公司项目经理,此次是来南京出差的,对南京并不熟悉,绝对没有偷拍,也不存在偷拍。但在民警要求打开于某手机的那一刻,于某开始变得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民警遂将于某带回派出所。
经审讯,于某,29岁,山东某公司的项目经理,此次到南京出差谈业务,4月17日入住酒店。入住当晚,于某本想出去透透气,看到隔壁有情侣入住,就拿起了手机进行偷拍,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于某称自己有偷窥的癖好,每到晚上就在过道上查看,在这几天时间里用手机拍摄了十几条视频,本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万万没想到还是被人发现了。于某称自己对不起妻子和孩子,并十分自责。
目前,于某因涉嫌侵犯隐私被雨花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通讯员 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