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30日讯 (通讯员 沈高轩 记者 万承源) 酒后开车本就是违法行为,可在无锡惠山法院近期审结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中,喝了酒的司机竟将车开进派出所“自投罗网”。
2018年1月25日凌晨,惠山区某派出所院内突然闯进了两名“不速之客”,两辆小轿车先后开了进来。车还没停稳,前车驾驶员就慌张地跑了出来:“警官,刚才我报过警的,后面这辆车不知道为什么一直追着我不放!”
民警在查看后面一辆车时,发现驾驶员身上有很重的酒味,该车驾驶员张某面对民警的询问,一脸茫然:“这是哪里?我在干什么?”直到下车发现自己身在派出所,张某才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
经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0mg/100ml,属于醉驾。
原来,事发当晚,张某和同事聚餐时喝了不少酒。尽管同事提醒张某不要开车,但张某觉得聚餐饭店距其居住的宾馆只有几百米,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
途中,张某停车接听电话,但没意识到自己挡住了后面的车辆。后车驾驶员刘某按了几次喇叭提醒,见张某没有反应,就下车敲张某的车窗,让其挪车。一开始,张某忙着打电话,就挪动了车辆让刘某通行。但挂了电话后,张某觉得刘某说话时态度不佳,越想越生气,一时酒气上头,就驾车追赶刘某,想找其理论。刘某打电话报警,慌张中把车开进了附近的派出所,而喝醉的张某也跟着“撞”进了法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司机关指控张某犯危险驾驶罪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依法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