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日前召开专题会议提出,要把公众参与行政程序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重要内容。提高公共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这一做法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决策事关公众利益,必须体现公共参与的精神。但有的地方恰恰忽视了这一点,或者撇开公众擅自拍板,或者所召开听证会缺乏代表性与广泛性,或者听证会开过、意见征求过可就是“听而少纳”“听而不纳”,或者别说公众参与,干脆连政策发布都选在半夜搞“突袭”,这些行为极大地影响了公共决策的公共性与权威性。
公共决策必须念好“公字诀”,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让公众参与公共决策,也许会延缓决策的进度,各方争论可能会给决策出台增加些困难,但磨刀不误砍柴工,事前争论总比事后扯皮好,集思广益总比一小部分人拍板强。网络时代,公共参与的意识、能力和渠道日新月异,念好“公字诀”,除了用好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传统办法,还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式武器,让公众充分参与决策全过程。这一切的前提,是决策部门真正重视并实质性推进公共参与,把公众参与行政程序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内容,正是一项值得期待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