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10日讯 9日,记者从南京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促进既有老建筑节能改造,该市符合条件的公共建筑可申领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 500万元。
2017年底,住建部将包括南京在内的29个城市列为国家级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要求在2020年底前,规模化实施公建节能改造面积不低于240万平方米,改造后项目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的项目比例不低于40%。
去年12月出台的《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申报节能改造补助的对象为: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办公建筑、商场、宾馆饭店、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交通和通信等公共建筑。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项目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权人。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项目,节能服务企业参与共同申报。
符合条件的公共建筑可申报奖补,具体奖补标准为:改造后平均节能率超过15%的,按每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30元进行奖补;改造后平均节能率超过20%的,按每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40元进行奖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改造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增加5元进行奖补。
(刘霞 朱泉 管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