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9日讯 (通讯员 江景轩 房蓓 李夏 记者 姚均祥) 在停车场内被撞,自己却被记了12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而这一切,都是酒驾惹的祸。
5月6日21时许,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警情:辖区美利广场出口发生两车碰擦事故,一方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第一时间事故中队民警立先阳赶至现场,双方驾驶人正相互指责争执不休。经询问,当事人陈某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库出口,虽然开启了双跳,但由于余留空间较小,经验不足的王某在倒车时不慎撞上了陈某的车头,双方下车查看车损,随即发生争执,在此过程中王某发现陈某满嘴酒气。经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然而,陈某将手机预约代驾的记录翻出,辩称事发时正坐在车里等代驾。通过调看现场监控,民警发现事故发生时陈某的车确处停驻状态,但陈某驾车驶至地下停车库出口的画面也被清晰记录。证据面前,陈某委屈称,将车开至出口处是为了方便代驾找到自己,同时停车场内开车不应算酒驾。
无独有偶,5月5日凌晨1点左右,交警五大队执勤六中队在清凉山附近开展酒驾整治时,发现驾驶员刘某存在酒驾嫌疑。经酒精吹气检测涉嫌醉酒驾驶。
5月4日刘某和工友们第一次来南京打工,中午和南京的老乡一起碰面吃饭,其间喝了2两白酒,午饭后休息了一会儿,随后又去KTV唱歌一直到凌晨才散场,据刘某称自己在KTV里没有再喝酒。刘某自认为休息了这么长时间,酒精已经全部分解,而且认为天色已晚,应该不会再遇到交警,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住所,没想到在清凉山附近被交警查获。
民警提示:“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