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14日,苏州市检察院发布5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截至目前,苏州共批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522人,起诉52件276人,其中涉黑案件2件11人,涉恶案件50件265人,提起公诉40件233人,法院作出判决34件191人,均为有罪判决。记者了解到,这些涉黑涉恶案件主要集中在“套路贷”、开设赌场、非法讨债、酒驾碰瓷等领域。
在全省首起“软暴力”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被告人龚某、刘某拉拢社会闲杂人员,以春节带花圈上门讨债等方式反复滋扰被害人,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罪等违法犯罪活动,该案涉及现金、车辆、债权凭证累计9800万余元。去年10月,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对龚某、刘某等9名犯罪成员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在一起“黑中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被告人尹某等19人在网络上发布大量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全国2000多人到苏州务工,借机以服装费、伙食费、押金等各种名义收取几百到一千元不等费用,一旦求职者发现被骗要求退款,就采取威胁、恐吓或殴打方式不退或少退费用,仅几个月时间非法获利近24万元。
五起典型案例
1 全省首起“软暴力”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7年1月28日,这一天是大年初一,在常熟打工奔波了一年王某某回到了苏北老家和家人一起过年。一大早,在远远近近的鞭炮声中,王某某一家也打开门,正准备欢欢喜喜放鞭炮,迎面而来却是一个硕大的花圈,让一家人的笑容僵在脸上……
这只是龚某某等人实施滋扰式讨债的一个片段:
2008年以来,被告人龚某某、刘某某在常熟从事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活动,并主动结识社会闲杂人员,逐渐积累经济实力。2013年起,被告人龚某某、刘某某组织被告人马某某等人,形成了以被告人龚某某、刘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为维护其非法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罪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仅寻衅滋事行为就有120余次。
本案是江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批挂牌督办的案件之一,也是全省首起判决的以实施“软暴力”为主要行为手段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常熟检察院全程提前介入,驻点公安机关,提出数百条取证建议,45天提起公诉,精准认定犯罪,打财9800万元。2018年10月23日,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分别判处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龚某某有期徒刑二十年,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十八年,均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五名骨干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对两名一般参加者均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 苏州首起“软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如果有人对闲来无事喜欢“小赌怡情”的你说“有个场子,很容易赢钱,要不要去玩儿”?你可能会说“想去,但是我没钱”。这时候对方又说“钱我来出,我相信你一定能赢,万一输了将来慢慢还”。面对这样的盛情你恐怕很难拒绝,于是你“笑纳”了这个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殊不知一张罪恶的大网就此向你张开。
2017年6月,年轻的黄某某、唐某某、施某某就是这样被王某某、汪某某、姚某某等人“请”到了上海某地下赌场。显然,他们是不可能在这里赢到一分钱的,连赌两日之后,三名青年输掉了从王某某处借来的一百余万元,于是在王某某、汪某某及一干小弟的“亲切注视”之下,三名青年各自写下了共计150万元的欠条。
而这,仅仅是他们噩梦的开端。
所谓的“将来”毫无意外地被解释成为“一周”,“慢慢还”也变成了“马上还”,否则……
对于虽然家境殷实但也不是可以“予取予求”的青年来说,这无疑是一枚他们承受不了的“炸弹”,于是选择“销声匿迹”,然而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王某某、汪某某等人并不会因为债务人的“消失”而停止近乎疯狂的“讨债”行为。
从一开始三五人等赤裸上身在青年家中显露纹身滞留不走,逐渐发展成为聚集在青年家门口及经营场所门口播放哀乐、拉横幅、举牌子,再到后来径直闯入青年经营场所内拉闸断电、辱骂青年亲属及厂内职工,甚至趁无人之际毁经营场所玻璃、照明设施,在青年父母的办公室门口泼洒粪便,半夜在青年父母家中轮番敲门、红漆喷字等等等等,无所不用其极。在2017年6月至9月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王某某等人,先后纠集十余人,多批次成规模地对青年的父母进行滋扰,甚至连青年已经单独成家的姐姐、尚未结婚的女友家都未能幸免……
猖狂至极的王某某等人,甚至对前来处警的公安民警叫嚣“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们管得着吗?”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虽然彼时扫黑除恶的大幕尚未拉开,对于“软暴力”在刑法中的定性仍存争议,常熟市公安局经与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会商,果断对王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赌博、寻衅滋事一案立案侦查,涉案18名犯罪嫌疑人无一漏网。
而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王某某到案后,自恃长期“躲在幕后指挥,从不抛头露面”,不易被司法机关“抓到把柄”,抱着“不认罪就能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在侦查阶段、审查逮捕阶段多达二十次的讯问中,均否认全部犯罪事实。
3 苏州首例“黑中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短短四个月时间,诱骗全国来苏务工人员2000多人,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尹某等19人最终站在了被告席上——苏州首例“黑中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浮出水面。
2017年春节过后,苏州又一次迎来了返工大潮。枫桥派出所接连不断接到来苏务工人员的报警,反映在应聘过程中,中介公司没有安排工作,还遭到工作人员殴打。这些警情的集中高发,指向了一家叫“苏跃”的人力资源公司,尹某正是这家公司的老板。经检方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排摸、侦查,一举抓获了尹某等19名嫌疑人。
原来,尹某在经营苏跃公司期间,令人向往的工作岗位并不多,正规从事职介活动来钱并不快,于是就走向了另一条歪道。尹某依托苏跃公司设立招聘部、面试部、后勤部、财务部等,安排员工通过58 同城、赶集网、百姓网等网络平台,发布大量虚假的招聘信息,有些岗位根本不能安排,有些岗位的薪资虚高的离谱……就这样吸引了全国各地众多来苏务工人员。登记个人信息后,接着由面试部工作人员冒充用工单位经理,对应聘人员上演了一戳“好戏”,借机以服装费、伙食费、押金等各种名义收取几百元到一千元不等的费用。当求职者发现迟迟不能安排工作岗位,或者安排的工作岗位明显与招聘信息不符时,认为受骗来到苏跃公司要求退款,后勤部工作人员就露出真面目,对求职者威胁、恐吓或者殴打,以此施压不退或者少退费用。就这样,短短几个月非法获利近24万元。
4 史某某等六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
本是走在路上溜达,却突然被五六个膀大腰圆的大汉拖进路边的面包车。
本是只有三万的欠条,却被陆续累加KTV、汗蒸馆等场所的消费,滚雪球一般变成 “七万”!
本是安宁静谧的夜半时分,却不断传来“哐当”、“哐当”拳砸脚踢大门的声音。
本是雪白干净的楼道墙壁,却被人喷涂了“欠债还钱”的刺眼红漆。
以上这些,都是史某某等人给被他们找上的欠债者的“特殊待遇”。
史某某本来经营着一家劳务派遣公司,2017年九、十月份,公司做不下去了,史某某就动起了歪心思——既然手下有一帮人,干脆就拉起队伍,专职帮人讨债吧。于是,当年底,史某某就纠集吴某等人组成恶势力团伙,专门代他人讨债,从中牟利。
作为带头大哥,史某某在团队中承担组织、指挥职能;其他小弟则分工负责“抓人”、“看人”和“上夜班”等具体事务。期间,史某某等人还将被害人带至娱乐场所消费,以让被害人买单为由,逼迫被害人写下欠条,再伙同其他团队成员持欠条向被害人索要钱款。
2017年12月,史某某为帮他人向被害人夏某某索要债务,安排多人至夏某某家中要债。后夏某某因犯病被送至医院,史某某等人轮流在医院、夏某某住所楼道内看守,并以持续敲门、泼油漆等方法骚扰夏某某及其家人。
2018年1月,被害人马某某因欠他人高利贷,被史某某等人从高新区浒关一公寓楼内抓走,后被带到KTV消费,并被迫写下金额为人民币4400元的欠条,直到家人与债主达成协议才被得以脱身。被害人徐某某因欠高利贷被史某某等人抓住后,同样被带到KTV消费,并被迫写下四万元的欠条,在家人帮其还清所欠高利贷后,徐某某逃跑,后再一次被史某某等人抓住,“欠”钱的数额也随之涨到了七万元。
因为徐某某家人的报案,史某某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然而,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史某某等人早就想好了对策、订立了攻守同盟。在讯问时,所有涉案嫌疑人都紧闭嘴巴、拒不交代。
为便于开展“工作”,史某某团伙曾建立了专门的微信群用于相互联系。没想到,最终就是这些微信聊天记录,成为了揭露他们犯罪的重要突破口。
5 李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系列案件
2017年12月3日凌晨,一辆逍客越野车、一辆别克商务车、一辆白色大众车急驶至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甪直壹号KTV门口,三辆车上下来一伙人持钢管、砍刀,朝甪直壹号KTV门口一辆江淮轿车围过去,江淮轿车一看形势不对,驾车逃离,持钢管、砍刀一伙人追赶一段没追上,后返回车内驾驶车辆继续追赶。追赶至甪直壹号KTV北侧一丁字路口时,别克商务车连续撞击江淮轿车,江淮车损毁严重后逃离,别克商务车则撞毁在路边。
由此,以李某一为首,陈某某、缪某某、朱某、华某等人为骨干成员,李某二、张某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浮出水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在赌场内参股、放高利贷积累资金,在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一带活动多年。李某一为稳固势力,在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多次指挥集团内成员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持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8月6日,本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依法对李某一等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现已全部判决。
记者 胡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