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江晓峻 记者 邹伟)一家公司本来经营得顺风顺水,结果员工突然集体辞职,导致公司运营瘫痪。原来,这些员工都跳槽到另一家同行公司去了,新公司还窃用了老东家的客户资料。这是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后,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办结的首件侵犯商业秘密案。
北京东灵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成立于2009年,经营一直比较顺利,每年利润有近500万元。但去年初,公司遇到了一件离奇的事:原来分公司全部的40名左右员工突然集体辞职,导致分公司瞬间“消失”。他们调查后发现,这些辞职的员工竟然都跳槽到南京小树苗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去了,而且还窃用了东灵通公司原来的客户资料。去年6月,东灵通公司向市市场监管局举报,要求查处小树苗公司非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因案情复杂,执法人员进行了连续数月的深入调查取证。调查显示,小树苗公司是2017年12月1日刚成立的,法定代表人葛某原是某房产中介公司职员,并不实际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小树苗公司的日常经营主要在邵某、朱某、张某等人的管理下进行。该公司40名左右的员工,几乎全为原东灵通公司的成员,包括邵某、张某等人。
东灵通公司与邵某、张某等人的原劳动协议中,均含有保密内容的条款,与张某、朱某等人还另外签有保密协议。公司本身也制定了完善的保密规定和措施,包括离职时文件、资料交接等。但执法人员在小树苗公司的多台员工电脑及工作QQ群中,发现了《南京客户档案客服》文件,内容显示是经过整理的客户资料,包括合同号、客户联系人、联系方式、东灵通公司对接员工名单等内容。
另查明,小树苗公司从成立至今年1月7日,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商标局网站上显示的商标注册信息有1506条。其中,有456条商标注册信息涉及的118个客户是东灵通公司的原有客户。
虽然小树苗公司辩称,客户资料不属于商业秘密,可通过公共软件在公共渠道获取。但执法人员调查后指出,东灵通公司的《南京客户档案客服》文件是服务签约客户后记载的客户的详细信息,具有确定性、真实性和集中性,其他公司和个人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上述整体信息。东灵通公司的《南京客户档案客服》文件中的客户信息存在秘密性。
最终,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小树苗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该局依法责令小树苗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