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5月9日,何某向南京市雨花台分局板桥派出所报警,称熟人邹某拿了自己的手机,盗刷了1900元。民警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邹某对盗刷何某支付宝账户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邹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何某表示,5月9日早上在超市用支付宝买完东西后,收到银行发来的余额提示信息,发现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余额不对,后来查询,他的银行卡是被人分4次转走了共计1900元。想到银行卡是和支付宝绑定的,他就打开支付宝查看,发现大部分的交易明细都被删除了,但有一条交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凌晨3点39分的扣款信息未被删除,交易的账户就是邹某的。何某立即找到邹某对质,邹某见抵赖不掉,承认了其盗刷支付宝的事实。
经了解,何某与邹某经常一起喝酒,5月9日凌晨何某喝醉后就留在了邹某的店里休息,邹某因为有赌博恶习,手头拮据就打起了何某支付宝的主意。邹某见何某睡着后,就拿起了何某的手机,发现何某的手机以及支付宝均没有设置密码,大喜过望,立即转了4笔钱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却没有将转账记录清除干净,被何某发现后一眼识破。目前,邹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通讯员 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