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祝隽记者陈咏)29日,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消息,为进一步运用科技手段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违法使用远光灯和违法鸣号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交警部门已经建成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抓拍人脸识别曝光系统、机动车违法使用远光灯及违法鸣号抓拍三个新型监控系统,6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记者了解到,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抓拍人脸识别曝光系统在市区13个路口(路段)进行了安装,由抓拍摄像机、人脸比对及曝光大屏构成。通过在斑马线两端安装摄像机,实现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的抓拍,运用人脸识别系统识别闯红灯人员信息,并通过联系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当事人15日内接受处罚。行人闯红灯罚款2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50元。对未按时接受处罚的,闯红灯人员信息予以大屏滚动曝光,交警支队同时会同市文明办,将闯红灯人员信息抄告给当事人所在单位,催促其处理,并将3次以上闯红灯人员的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