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一家KTV的经理,用“高薪”吸引了几名辍学未成年少女,到他店里当“公主”。女孩们每天都要陪客人喝酒到凌晨,大部分人无法坚持。经理靳某某就用烟头烫、皮带抽、刀划、电棒恐吓等方式,惩罚不听话的女孩。终于,有一个女孩不堪忍受,跳楼身亡。2019年4月22日,靳某某因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5月29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检察院了解到,该案是江苏首例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案。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刘遥
KTV经理暴力控制未成年女孩当“公主”
2018年4月25日下午,17岁的梁某站在集体宿舍5楼阳台上,面对着靳某某和同命相连的姐妹,声嘶力竭地喊出靳某某的名字,随后跳楼。
梁某来自单亲家庭,高一没念完就辍学了。为了贴补家用,梁某四处找工作却处处碰壁。最后,她到一家KTV碰运气。因为长相漂亮、嗓音甜美,梁某引起了KTV 经理靳某某的注意。就这样,梁某在靳某某的安排下成为一名陪侍女,陪KTV的客人唱歌、喝酒,并从客人的消费中获得一定提成。为了挣更多的钱照顾生病的妈妈和年幼的弟弟,梁某每天都要陪客人喝酒到凌晨,喝了吐,吐了再喝,即使身体不适也不休息。
在靳某某的KTV里,还有七八个像梁某这么大的女孩,她们都是由于家庭原因,没念完高中就出来打工,并在靳某某高薪的诱惑下做起了陪侍女。
靳某某因为有这群女孩,每天都有数千元的“提成”,所以他想牢牢控制住女孩们。他一方面以谈恋爱为名,与这些女孩保持所谓的“恋爱”关系;另一方面以办保险为名扣下她们的身份证,统一安排住宿,监视着她们的一举一动,并制定严苛的工作制度,一旦有人违反规定,他就会当着所有女孩的面,用烟头烫、用皮带抽、用刀划、用电棒恐吓等方式进行惩罚。在前后两年时间里,每个女孩都遭受过靳某某的毒打。
少女跳楼自杀,经理获刑6年
2018年4月25日中午,梁某因为之前跑回家几天,再次遭到靳某某的殴打。最终,梁某选择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最初是以“强迫劳动罪”对靳某某立案侦查,认为靳某某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2018年4月27日,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案件证据、走访部分被害人后认为,靳某某在KTV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于是从固定被害人年龄证据、嫌疑人主观明知、组织控制手段等方面引导公安调查取证。5月26 日,公安机关以靳某某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9年1月23日,宿豫区检察院依法对靳某某以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提起公诉。考虑到靳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案发后对梁某亲属进行赔偿并获得谅解等法定和酌定情节,公诉人建议法院判处靳某某有期徒刑5年至6年6个月,并处罚金。
4月22日,法院采纳公诉意见,以靳某某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