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苏州市相城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件质量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探索实施案件审理片区协作机制,稳步提升队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能力素养,切实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划分责任片区,更加注重协同配合。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协作方便”工作原则,将乡镇(街道)划分为东、西两个片区,由区纪委常委或区监委委员任片区负责人,实行片区负责制。片区负责人统筹使用片区内所有案件审理力量,适时做好提前介入,推进案件审理关口适度前移,切实防范案件在调查方向、证据要求、法规适用等方面出现偏差。
探索交叉审理,破解“熟人社会”难题。在乡镇(街道)选拔30名纪检干部组成案件审理专职人员人才库,坚持一般案件由自办单位审理人员为主审人,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从人才库中指派人员担任案件协审人。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片区内、片区间交叉审理,有效打破地域界限,防止主办单位“先入为主”思想,有效破解基层 “熟人社会”人情干扰等难题,确保执纪审查公平公正。
强化以案代训,提升审理专业能力。对30名审理专职人员进行“一对一”“老带新”指导,通过跟班学习、参与办案等方式,滚动参与案件审理工作。有效运用评查手段,制定考核标准,推行质量评查,对案卷进行“集体观摩”评分,并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以考核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定期下发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加强自行对照。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审查调查质效。 王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