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1日讯(通讯员 省检宣 记者 刘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不起诉……6月4日中午,在安徽省宿州市某派出所内,刚刚从千里之外赶来的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的两位女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小瑞宣读不起诉决定,并勉励小瑞,“爸爸妈妈其实都是爱你的,你已经是大人了,高考是属于你的战场,现在轻装上阵,好好加油吧!”
小瑞今年19岁,是宿州某中学高三在读学生,同时也是一起14人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2018年8月,小瑞在逛微博时发现有网友发了一张球蟒的照片,尽管她通过网络了解到球蟒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仍据网友提供的购买方式,联系上了一名来自南通的卖家,购得一条球蟒,并于2018年9月21日通过快递收货后饲养于家中。该球蟒于2018年10月11日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当场查获。
2019年3月12日,该案移送如皋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月24日,独自前来接受讯问的小瑞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她怯生生地问检察官:“会有案底吗?我还要高考,离高考还有44天……”检察官随后了解到,小瑞的父母离异,父母因身体、工作等原因疏于对其的陪伴和照顾。
5月31日,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一致认为,小瑞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从宽严相济的角度出发,对小瑞作相对不起诉决定。考虑到小瑞即将高考,为避免其本人长途劳顿影响学习,检察官决定亲赴安徽,当面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非常感激检察院给我改过自新、清白做人的机会,让我能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高考……”听到不起诉决定后,小瑞的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而一旁作为见证人的小瑞母亲更是泣不成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