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冒群) 昨日是“626国际禁毒日”,南京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几名留学生回国后参与跨境走私大麻及其衍生品,引起关注。
涉案人员梁某、陈某某、项某某曾在国外留学,留学期间吸食大麻,并逐渐成瘾。回国后,为了继续吸食大麻,他们于2016年3月至2017年9月间,分别通过在宁某大学学生宋某某联系,自境外购买大麻、大麻糖、大麻巧克力、大麻爆米花等毒品,由境外的毒品供货人通过国际邮件将前述毒品寄送至四人指定的收货地点。购毒款由梁某、陈某某、项某某分别支付给宋某某,宋某某扣除部分购毒款作为好处费后再支付给境外的毒品供货人。
梁某与宋某某先后11次自境外购买毒品大麻共计6839.67克;陈某某与宋某某先后3次自境外购买毒品大麻共计169.68克、大麻糖共计57.17克;项某某与宋某某先后4次自境外购买毒品大麻共计136.56克、大麻糖共计330.55克、大麻爆米花共计529.4克。
现场查扣毒品大麻、大麻糖、大麻爆米花中均检出四氢大麻酚等成分。
其间,梁某、宋某某还将部分自境外购买的大麻通过国内邮件寄送的方式贩卖给他人。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12月27日受理本案,2018年3月28日以被告人宋某某、梁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6月1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南京市检察院第二检察室副主任黄志坚表示,近年来,南京检察机关办理的毒品犯罪呈现一些新特点。犯罪分子再犯比例高,且呈年轻化趋势。近三年,南京全市移送审查起诉的毒品犯罪分子,20周岁以下的共40人,同比2017年增长48%。在办理的毒品案件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类毒品增多,新型毒品显现苗头。近年来南京毒品犯罪以三唑仑、咪达唑仑为代表的国家管制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逐渐增多。具有强烈致幻作用的“LSD”(俗称“邮票”)等新型毒品也开始流行于学生群体之中。
此外,以大麻为主的境外毒品多渠道流入国内。2017年以来,南京市检察院先后办理了10件走私毒品案件,其中7件所涉毒品为大麻。大麻在青年群体特别是留学生群体中开始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