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海南省男子杨某在安徽利用伪造存单,诈骗了400万元后,销声匿迹。
杨某费尽心机骗取400万巨款后,改名换姓,将户口迁移了3个省份,辗转4个省市,最后定居在浙江省金华市。不仅如此,他还做起了跨国生意,在非洲某国成立了两家公司和一家酒店,身价超过千万元。
6月中旬,南京江宁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民警在经过梳理发现线索后,在杨某改头换面且相貌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他周围的联系人,最终锁定他就是19年前的诈骗犯杨某,并将其缉拿归案。通讯员 江公宣梅建明
海口人?金华人?
关系网暴露他身份
今年6月初,江宁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接到求助信息,一名男子称跟合作伙伴有纠纷,民警随即介入协调。然而,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纠纷的对方彭某从不跟警方正面配合,反而遮遮掩掩。侦查经验丰富的协调民警凭直觉判断,彭某极有可能存在某种不敢向人言的问题,随即决定深入调查。
民警经过一番梳理发现,户籍地为海南省海口市的彭某,却跟浙江金华的多人联系紧密。在这个以彭某为中心的关系网中,对作为一个生意人的彭某来说,却并非是为生意而往来,似乎存在着某种特殊的关系。巧合的是,在这些联系人中,又多多少少跟2000年因为涉嫌诈骗人间蒸发了19年的杨某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杨某一直被网上追逃。办案民警通过大数据整合,一边又对彭某的行踪及社会关系网进行排查,并初步研判得出结论:男子彭某极可能就是潜逃19年的逃犯杨某。
随后,江宁东山派出所民警马不停蹄赶至上海,将正准备上车乘坐高铁前往浙江的杨某当场抓获。一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抓捕杨某时,他们特意喊了现在名字为彭某的原名杨某时,对方转头看了他们一下,还下意识地答应了。
出生于1958年的杨某,老家是海南省海口市,1983年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安徽某市一中学当英语教师。之后他调回海南,并凭借着高学历,很快入职当地政府部门,干得顺风顺水。彼时的海南,成为投资的热土,杨某便在1990年开始下海做起生意。应该说,早期的杨某靠着工作经历和背景的优势,生意做得还不错。
“杨某供称,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海南,生意非常好做时,他也赚取了人生的第一桶金。”而据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当时号称“十万大军下海南”,杨某说他当时生意红火时,与至今仍然活跃在地产界的多位大佬也非常熟悉。
随后的几年里,国家开始对海南的政策实施调控,海南的房地产挤出了大量泡沫,一批人纷纷倒下,杨某的下海生涯遭遇“呛水”,他开的公司也倒闭了。
诈骗400万后“漂白身份”玩蒸发
三迁户口辗转4省市异地居住
虽然做生意失败了,但擅长生意经的杨某并没有放弃。据介绍,2000年时,曾经在安徽工作过的杨某,重新回来开了一家公司。然而,因经营不善倒闭。为了作最后的挣扎,杨某利用伪造存单的方式,诈骗了当地一家公司400万元,并成功潜逃至老家海南海口市。
在躲藏了一段时间后,感觉风声已过的杨某,想办法钻空子为自己重新上了户口。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他们调查发现杨某将自己改名为彭某。不过,怀揣着彭某的身份证,杨某仍然觉得不保险,开始绞尽脑汁想办法逃避公安机关的追缉。为此,杨某先后多次迁移户口。先将户口从海口转至江西某市,后又转至湖南某市,最后又转到了浙江金华市,从此定居于此,过上了隐姓埋名的生活。
在金华市,自认为安定下来的杨某,于2008年认识了小自己20岁的女子刘某,最终与之结婚,并育有一女,目前女儿年仅10岁。
重操旧业做起了跨国生意
开有两家公司和一家酒店
四处东躲西藏,让原先的毛头小子,变得苍老多病。等到江宁警方抓获杨某时,他身患脑血栓、哮喘等多种疾病。不过,此时的他,也是一名老板,生意遍及江苏南京、浙江多地,甚至做到了国外,身价保守估计超过千万元。
记者了解到,杨某诈骗得手后,曾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工作过。仅在2008年时帮别人打理过生意,干了几年又不干了。至2018年,杨某又重操旧业,自己做起了生意。这次,他把生意全部都放在了国外。
据杨某供称,他先后和别人合伙,在非洲某国开了两家公司,其中一家公司,就专门跟国内多个省市做生意。与此同时,他本人还在非洲某国开了一家酒店,自己担任法人和总经理,做起了老板,身价超过千万元。
“每年多次前往非洲,在那里要呆很长的时间,打理这些生意。”杨某供称,这些年一直过得小心谨慎,从来不敢回老家,也不敢直接和家里人联系。
“我现在真的是上有老,下有小,责任太重了。我老母亲已经80多岁了,身体不太好,我得告诉她我犯的是小事,要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出去。”在审讯时,杨某多次要求民警向家人转达自己目前的境况。
目前,到案后的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称自己早知道有这一天,以前天天怕警车开过家门口,现在被抓反而心里踏实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哪些案件超过20年不追诉?
律师说法
那么,已过去了将近20年,杨某是否已过了追诉期限呢?对此,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刑事追诉期限最长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但追诉期限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唐律师解释称,此案中,杨某利用伪造存单的方式,诈骗400万元,此后为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才隐姓埋名,漂白身份潜逃多年。可见,杨某的犯罪在当时就已被发现,且公安机关早已立案侦查并对其实施追捕。虽然将近20年过去了,可并不意味着该案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杨某仍然难逃法律的制裁。